南方日報訊 (記者/劉熠 實習生/張依琳)省工商局16日召開新聞發佈會,解讀國務院日前頒佈的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及國家工商總局相關配套規定。
  記者從會上瞭解到,10月1日起,全國將建立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制度,要求各地工商部門在每年年度報告公示結束後,根據企業註冊號等隨機搖號,抽取轄區內不少於3%的企業,檢查企業年度報告公示信息和企業即時公示信息,並可委托會計師事務所、稅務師事務所、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開展審計、驗資、咨詢等工作,以更好地保證檢查的公平公正,避免隨意性。
  “當前監管市場主體增多、監管人員有限,對企業公示信息採取抽查監管模式,有利於工商部門把握監管重點,增強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。公示信息抽查制度也適用於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。”省工商負責人表示。
  10月1日起,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、出資時間、出資方式,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,行政許可取得、變更、延續信息,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,以及受到行政處罰等即時信息,也必須在20個工作日內,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http://gsxt.gdgs.gov.cn)實時進行公示。
  需要註意的是,工商部門將不再收取書面式材料,對企業報送內容不予以審核。  (原標題:企業股權變更需在20個工作日內公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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